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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间有关于马克思主义是不是自由主义之争。赞成者观点如次。他说——
“在多元化的西方社会,学术流派纷呈;在这些不同的流派中如果都为着探求社会的进步,那么或多或少有着自由主义的思想因子,有的甚至同自由主义有着难以分辨的区别。包括马克思主义,你能说是与自由主义相对立的一个派别吗?《共产党宣言》中那段'自由人联合体'的名言,崇尚'自由'与'个人自由'的思想溢于言表,可见,马克思主义与自由主义在对人的自由目标的追求是一致的。”(应克复)
以上就是这位作者关于自由主义的怪论。这位作者在其他地方还说,马克思主义核心是自由主义。(见《炎黄春秋》)。
我们对此的说法,曾经做过商榷、反斥。现在,想用更加明确的语言,来予以否定。
自由主义概念的第一定义,应该是个体主义。这个个体主义的人权大于主权的主张,首先定位个人高于阶级,高于人民,高于国家——这是个原则的说法。而马克思固然说过一些个人自由的话,说过个人自由决定社会自由的话——但是,他的革命逻辑和阶级逻辑,完全推倒了他的个体主义前提。正是在《共产党宣言》里他的观点彻底颠覆了上述“自由人联合体”之观——
1,其共产主义实现说是要用暴力推翻政权,排除了自由主义和平干预国家事务的说法与做法。成为自由主义确认政权民主或者专制而可以与之互动改良之费边主义内涵,成为仅仅革命说的一种政治学。(他所谓暴力实现以后马上实行民主,就是无法操作的一种空想:其证据就是列宁和毛的实践)
2,他的过分突出无产阶级和贬抑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观点,成为罔顾历史经济政治结构的阶级互动和阶级调和学说之反。成为一个阶级立法,一个阶级合法而其他阶级成为革命对象的荒诞主义。
3,这种突出一个阶级的立法和合法主义,势必形成反对社会和政治制衡的代议制政治(平民和贵族/精英)立法,制衡的宪政内涵。成为法制服务于阶级斗争和人民革命的暴政。而其“人民”概念,直接成为卢梭民主变民粹的极权主义革命的先声。
4,共产党宣言所谓一党当先,全民在后的政党政治,在实际操作层面,成为以后列宁主义一党专政的教唆,并无宪政主义之多党竞争局面的提倡和实现。
5,其《宣言》和其他著作如《资本论》等,并未提出有效的,他的前人业已提出的经济方略和治国理政,尤其是对于公有制度的幻觉,成为反对洛克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普世原则的谬论,为今后社会主义革命打下非法基础。而作为自由主义的基本环境和社会支撑,当然就是私有制度——而马克思主义显赫的特征就是反对私有制度。这是完全无法狡辩的事实。(其人民资本主义、股票主义,不是建立在私有制度至上而是建立在公有制度之山的某种说教。片面夸大其说法,有违马克思主义原教旨之嫌。)
故此,仅就《宣言》一文而言,马克思就开创了为其前辈孟德斯鸠所痛斥的阶级立法学说——从而使得马克思站在三权分立,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和个体自由学说之对立面上。
在马克思产生前后,包围这类暴力学说的自由主义,业已否定了他对于现实的批判,改用自由主义和近代政府之间的互动,以取代他鼓吹的革命造反。这些理论,反对其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国家至上(无产阶级专政——他和黑格尔国家理性学说一脉相承——就是国家理性加历史意志)学说,将马克思主义定位在一个一产生就错误的位置上,使其成为西方边缘政治学说之一种。德国之俾斯麦政府,法国之拿破仑政府和英国之迪斯雷里政府,都将马克思主义放置在一种非主流边缘,加以修正和规避之。
二,马克思主义在第二国际的修正,被后期恩格斯认可。所谓恩格斯赞成议会道路之说法,与其说是马克思的主流,不如说是马克思的修正。所谓“修正主义万岁”,正好是在反驳暴力革命和阶级斗争的前提下,被提及,而非相反。社民主义划归西方政治主流,是马克思主义融和西方政治学的一种社会现象和观念转型。西方政治学可以无视和规避马克思,但是,马克思却无法改观西方政治学弃置如敝屣之历史,之现状。是的,马克思如果要进入非暴力和非革命层面,只能放弃他的无产阶级革命,无产阶级专政,转而投向无产阶级不革命(非暴力——非广义革新之革命概念),和谐资产阶级(回到马克思以前的阶级斗争和宪法斗争上——各阶级都有权限针对对峙之阶级,等等),共造宪政社会等观念。在此意以上说,马克思在他的晚年,业已面临马克思主义的破产——议会道路就预示其破产;更提不到他可以归属自由主义,而幸存下来。
三,马克思主义的左倾批判逻辑,只有幻觉,没有建制。其要害,就是无视来自经验主义的改革观甚至革命观(法国革命同样是各种政治力量的集合,示威甚至屠戮——而十月革命和中国革命,不过是斯大林一个人和毛一个人杀死全部反对者,含托洛茨基和刘少奇);相反,他企图超越经验,企图“跨越卡夫丁峡谷”,制造唯意志论和乌托邦——就是逾越马克思本人的革命阶段论和经济发展论。这是马克思阶级革命造成的确然结果。不可能排除这样的结果。而这个革命,正好是阿伦特等人所谓,没有政治预设和政治建制的革命——其实,马克思主义只是一种破旧不立的幻觉和梦魇。其所谓一个人上午钓鱼、下午种地的胡言乱语,只是他对于共产主义的糟糕梦想。没有任何政治学建制之意义。
四,马克思主义产生的实际作用,就是将左派不作建设的革命,定位在传统颠覆的破坏性上。马克思经济学的价值学说和“阶级立法”的政治学说,在学术价值上皆属虚妄。其批判精神带来的、期待“英国工人阶级状况”(恩格斯)的改革,英国人是用自由主义和民主政治加以解决的,不是由无产阶级革命加以解决的。在此一点上,英国人没有接受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而是要“扼死布尔什维克于摇篮之中”(邱吉尔)。德国人,同样否定了1848年革命,而转向俾斯麦主义的福利政治。法国人,则对于滥杀无辜和毁灭文化的巴黎公社,摒弃而否定之。他们知道,“不要极端皇权,也不要极端革命”之一体(见夏多布里昂语)——而马克思主义却只能造就极端皇权(列,毛之权)和极端革命。
五,变种形式的马克思主义,结合列宁和毛,正是他们“可以”结合之的证明——反之,列宁不可能和自由主义加以结合;毛,更无这个可能性。所以,俗话所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之可能,列宁和毛可以偷盗马克思主义以挟天下,正因为马克思主义有这样的极权主义因子和体系。他们为什么不能挟天下于自由主义呢?因为,他们的本质不同。这个本质是什么呢?就是有作者所谓,中国历史上的集权主义,贯通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国家学说,而罔顾了西方自由传统。马克思主义批判的经济载体,正好是被日本人福泽谕吉看到的、中世纪自由市和自由民所产生的自由主义。自由主义,不是空穴来风,不是什么自由意志论;自由主义是结合经济政治实体,方可诉诸实行的经验主义之一种。没有任何可以操作的宪政,(独立)税收,(独立)建军,选举和任废制度,奢谈自由主义,只能是废自由主义于乌托邦痴说。马克思反对这样的建制,正好说明他罔顾亚当。斯密之自由主义载体之学说(见《原富》)。
在资本主义改变宗教一统,制定“教随国定”说后(见马基雅维利),资本主义和新教理性的结合,成为马克思新型宗教无法理解的事务。其既要打倒宗教,又要打倒资本主义,却成了西方历史之完全的背论——西方历史,既要宗教,又要资本主义——其完成,就是教随国定,国随法定——马克思既要暴力革命,又要个人迷信,不顺合历史,不顺合现实。在另外一个层面,马克思很像一个弥赛亚——他对于造反很有兴趣,却完全不知道在耶稣那里,是要爱你的敌人;要博爱——马克思变成“博恨”,仇视一切,哼哼唧唧,一副博恨嘴脸。这样的马克思主义,只有考斯基为其有限背书:他不适当强调了耶稣造反派的性质,从而靠拢了马克思的造反有理论;却也是没有充分估计这个耶稣造反同时的博爱。(见其《基督教基础》)
简单而言,对于西方人来说,其政治原则和政治学说乃至政治行为,业有定律,准则和标准。这些内涵,这些外延,可以是一切政治学说,从柏拉图到马基雅维利,从洛克到哈耶克,从孟德斯鸠到哈维尔,却很少可以撷趣什么马克思的只言片语,作为一种真理论的支撑,以完成和完善其理想诉求。如果一定要拿来马克思,那么,他们只能在批判政府行为而无果之时,走上街头,示威游行——这个时候,无政府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才见端倪——但是,这个半暴力权威主义——反权威主义,最终,还是要回到法治和建制上来。法国人1968年实行毛主义示威,不是一个挺毛而后弃之的玩笑吗?
话说回来,选择马克思,使得中国人误国百年;比照对象是日本人;日本人一向以来“无革命”,就是明治维新后,其抛弃了他们的片山浅,他们的幸德秋水,他们的《共产党宣言》,他们的《资本论》——而中国人,毛派和现在的一些什么派,偏要从日本人之弃物和污秽中,捡起破烂,充当宝贝。
这是国人误导马克思主义之痴,之耻,之悲哀!不可不察!
(《自由圣火》首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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