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楚菁英报道)今天上午,被劳教两年的湖南维权人士罗茜的妻子戴亮明前往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询起诉邵阳市劳动教养委员会违法判处罗茜劳动教养两年的立案情况,中院法官答复说没有立案。
按照法律规定,在接到公民的诉讼状5个工作日内,法院必须做出书面答复,给予立案或不予立案的理由。戴亮明因此索要书面答复及邵阳市中院拒绝立案的法律依据,但是遭到拒绝。法官声称,该案关系重大,是否立案,他们中院无法决定,必须上报给省高院及最高人民法院,由他们来决定是否立案。
上周一,戴亮明和律师前往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讼状。戴女士表示会坚持为罗茜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