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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媒体报道,中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周五(1月29日)在其网站就社会各界广为关注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公开征求民众意见。
中国各地的拆迁行动曾引发民众的各种抗议与骚乱。据中国媒体报道,仅2009年,在北京、四川成都,内蒙赤峰和黑龙江东宁等地发生过多起居民自焚抗议事件。
12月初,北大五名教授就此上书全国人大,建议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这些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再次引起公众对拆迁及拆迁条例修改的广泛关注与讨论。
12月中旬,国务院法制办在多次征求包括专家在内的各界人士对拆迁问题的建议之后出台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
“一种进步”
新条例对政府征收房屋的范围进行了新的规定。并说,“只有90%以上的被征收人同意,方可进行危旧房改造。”
北京航大法学院教授王才亮表示,在拆迁矛盾日益加剧的情况下,国务院法制办就此公开征求意见具有积极的意义。
他说,房屋征收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必须制定一部符合宪法和物权法的法规,真正维护民众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北大教授王锡锌指出,征求意见稿中摈弃了“拆迁”的概念,取而代之的是“搬迁”,一字之差也折射了一种法制理念的进步。
中国城市建设处于高速发展之中,但许多地方发生的野蛮、暴力拆迁事件引发了民众的广泛不满。
很显然,中国当局出台这一新的条例是为了防止发生进一步的民愤,维持其所倡导的“安定团结”。但这一条例最后如何定稿以及之后的具体执行情况到底如何,尚需人们拭目以待。 新世纪新闻网(www.newcenturynews.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