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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和人民网11日都在显著位置发表题为《制度化舆论监督是大势所趋》的长篇评论,报道云南省把新闻媒体对政府部门的舆论监督制度化。文章引述中国新闻界人士的看法说,期待这条新规能促使更多部门对待媒体监督的态度更加开明。
有分析人士认为,政府部门接受舆论监督,在中国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民众和开明的领导人会支持媒体舆论监督制度化,但舆论监督制度化会损害一些包括地方官员在内的当权者的既得利益,所以他们必然会竭力阻止制度化舆论监督。所以可以预见,这一理性化的举措在中国实行将会遇到许多困难。
新华社报道,云南省最近修订政府工作规则,增订“省政府及各部门要接受媒体的舆论监督”新规定,省办公厅并将建立每日要情报告制度,重要媒体监督内容将作为“要情”呈报至省长。从3月起,云南省还将实施首长问责办法,明确提出媒体监督是问责行政首长的依据之一。
云南省政府接受媒体监督的做法,获得正面评价。接受媒体监督成为政府工作规则,保证了媒体的监督权不再受制于行政权。而要情报告与问责的做法,则解决了媒体监督存在的无力感,使其拥有制度化的出口。其实,新闻媒体监督施政在部分省市已逐渐成为共同趋势。
安徽省委书记王金山最近就说,安徽是发展中的省份量,希望记者进行客观公正的舆论监督,要敢于曝光阴暗面,勇于鞭挞假恶丑,对于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毫不留情地予以揭露。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更连用22个“解放思想”,发出以思想大解放推动大发展的动员令。
在江西省两会期间,省委书记苏荣说,“新闻媒体也是生产力”。广西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最近也说,“新闻舆论工作是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湖南郴州市2007年表示以“更加开放的思维、更加开明的态度”支持舆论监督。
在各地陆续完成人士调整之际,新科领导人似乎都将党政部门与媒体的互动关系,视为施政成效的重要因素,并毫不保留地要求媒体应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由此可见,如何建立制度化的舆论监督是大势所趋,也是保障政治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基础。
曾任国台办发言人的厦门大学传播学院院长张铭清,日前在论述媒体监督时说,新闻实践难以将报道和影响简化为正面负面。至于腐败官员为掩盖丑行,把负面报道当成防守的盾牌和以攻为守的帽子和棍子,就更没有合理性了。有必要收缴这些盾牌、帽子和棍子,不能让腐败者以负面报道和影响作为掩盖丑行的遮羞布。
北京的媒体评论人士彭定鼎则表示,政府部门接受舆论监督,在中国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有些政府部门,尤其是地方官员不仅拒绝接受媒体监督,而且打压迫害记者。前些日子发生的辽宁省西丰县公安局进北京抓调查当地土特产品交易中心建设的记者,就是一起典型事件。
在当前的中国,民众和开明的领导人会支持媒体舆论监督制度化,但舆论监督制度化会损害一些包括地方官员在内的当权者的既得利益,所以他们必然会竭力阻止制度化舆论监督。所以可以预见,这一理性化的举措在中国实行将会遇到许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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