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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异议作家陈树庆星期四被杭州一家法院判处四年有期徒刑。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8月16号下午三点,杭州市中级法院对浙江异议作家、民主党人陈树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陈树庆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陈树庆当庭表示要上诉。记者接通了陈树庆妻子张东红的电话:
记者:“法庭情况怎么样?” 张东红:“就是3点半开庭,审判长把判决书读了一遍就结束了,今天就是宣判。” 记者:“有没有证人出场?总共多长时间?” 张东红:“没有。总共10 分钟的样子。”
现年43岁的陈树庆,毕业于浙江大学,理学硕士,他是浙江省著名网络作家,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成员。他的妻子张东红说,最近几年,他丈夫在网络上发表了大量宣传民主法治,反对专制、独裁的文章,遭到浙江地方当局的打压,并失去工作:
“他通过了司法考试,但浙江省司法厅没有给他律师资格证,说是他写文章违反了宪法的原因。”
陈树庆的律师李建强说, 2006年9月13号,杭州市公安局对陈树庆刑事拘留,此后曾两次移送检察院起诉,2007年7月16 号陈案在杭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判,陈树庆拒绝认罪。李建强说,作为陈树庆的辩护律师,8月16号的判决,他没有及时收到杭州法庭的通知:
“到昨天晚上我才收到一个朋友的短信。说是今天开庭宣判。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应该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但法院没有这样,所以我今天没有来得及到法院。今天上午我问法院,他们说昨天给我打了电话,可能没接到,但事实是接不了。所以,我认为他们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李建强律师认为,杭州法庭对陈树庆的定罪是错误的,因为陈树庆的政论文章只是阐述自己的政治主张:
“说写了九篇,但不是这么多,后来检察院查的,但是究竟多少篇他们自己也说不清楚。说他写宣传民主法制,宪政这样的文章,也有煽动颠覆的内容。”
李建强律师表示,他将对杭州法院对陈树庆的判决提出不服上诉。
以上是本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新世纪新闻网(www.newcenturynews.com) |